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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监事会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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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7 2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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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徐吉明辞任交通银行监事长后,目前,六家国有银行中,仅邮储银行仍设有监事长。对于监事会,去年金监总局曾发布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可以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商业银行监事会或将退出历史舞台

  1月15日,交通银行公告显示,因岗位调整,时任监事长徐吉明,自2025年1月15日起不再担任该职务。

  在此之前,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四家银行的监事长职位均处于空缺状态。

  2022年9月,工商银行原监事长黄良波,因工作变动辞去该行监事长职务。

  2023年2月,农业银行原监事长王敬东,因年龄原因辞去该行监事长职务。

  2023年10月,建设银行原监事长王永庆,因年龄原因辞去该行监事长职务。

  2024年2月,中国银行原监事长张克秋,因年龄原因辞去该行监事长职务。

  徐吉明辞任交通银行监事长后,目前,六家国有银行中,仅邮储银行仍设有监事长。

  监事会是银行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主要行使检查、监督银行的财务活动,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监事会一般下设履职尽职监督委员会、财务与内部控制监督委员会,协助监事会履行职责。

  不过,近年来,由于银行贪腐事件频出等原因,监事会弱化在银行业内已被讨论较长时间。

  去年12月25日,金监总局曾发布相关通知规定,金融机构可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和监管制度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从目前国有大行的实际行动来看,监事长的缺失或许意味着商业银行未来大概率不会再设立监事会。

  当时,金监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曾表示,金融机构取消监事会后,原外部监事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的,可按照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转任独立董事。但原任职外部监事和转任独立董事的累计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六年。

  除了金监总局的相关规定之外,去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生效。根据新《公司法》,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的,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同年12月27日,证监会发布新《公司法》实施过渡期安排,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2026年1月1日前,按照《公司法》及证监会配套制度规则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在董事会中设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我国并无以金融法命名的单独法律。涉及金融类的具体法律通常以其涉及的金融行业名称来命名,如证券法、中国人民银行法、保险法等,目前也正在推进金融稳定法的设立,这些法律虽然构成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基础,却没有一部系统性的金融法。

  去年7月21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下称《决定》)全文正式公布。其中,在文中第18条“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中提到一项重要金融立法任务—“制定金融法”。

  《决定》强调制定金融法、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性,旨在构建一个更加安全、高效的金融市场环境。

  面对复杂多变的金融市场环境,《决定》要求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范围;同时,加强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通过强化监管责任和问责制度,确保监管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通过建设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提升金融监管的科技水平和效率。通过完善金融监管体系,可以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

  或许,随着未来金融法的推出,商业银行的监管体系将会迎来一次大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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